湖南师大附中食品安全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
发布:总务处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5-09 人气: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保证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卫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永红
执行组长:罗培基
副组长:李文昭、吴 卿
组 员:张立智、彭 琳、李慈香、罗命华、万红梅、黄建良
二、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我校食品安全卫生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
2、负责督查学校食堂预防食品安全卫生具体措施和落实情况。
3、学校应急处理办公室必须做好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和物质资金保障工作,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4、事故一旦发生,按照应急需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相关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工作程序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向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紧急救治。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病原保护。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放入冷藏箱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中毒的现场予以控制。
4、联系家长,信息公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注意维持学校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布,保障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误解和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学生家长沟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学生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剩余的食品予以暂时封存。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