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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教育督导室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5-15 人气: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湘政教督〔20145

 


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网络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了认真做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及有关督导评估方案的规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规程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1023 

 

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省督学顾问

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督学

附件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网络督导评估工作规程

 

为了规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确保网络督导评估客观准确,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网络督导评估的内容与对象

1.督导评估内容见《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湘政教督〔20133号)。所涉及的时段为上一年度下学期至评估当年上学期一个学年度,教育经费为上一个会计年度。

2.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全省所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二、网络督导评估的人员及分工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请21名专家组成7个评估组具体实施。每个评估组配备1名首席专家、2名专家,负责评估20所左右学校。网络督导评估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对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首席专家负责联络、组织、协调本督导评估小组的工作;每月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馈网上随访督导动态和督查意见,每学年组织本评估组专家对每一所学校进行一次网上综合督导评估。具体负责学校督导评估空间资料总览、向专家反馈社会公众意见、汇总和提交专家网上随访督导意见、审定专家网上综合督导评估计分及意见、撰写每一所学校年度综合督导评估意见和本组学校督导评估总体报告,并提出需现场督导评估的学校名单和督导内容。

其他两名专家在首席专家组织下,每个月对本组学校进行网上随访督导,每月向首席专家报告本组学校的办学动态和督查意见;负责审阅学校督导评估内容,对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逐条进行评估计分,填写扣分理由;在《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下方专家意见栏填写督导评估专题意见;协助首席专家每学年完成对本组每一所学校网上综合督导评估。

此外,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聘请若干名教育经费评估专家,每年8月上旬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经费投入情况单独进行网络评估,形成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经费投入评估意见和评分结果,并提供给各组首席专家纳入网上综合督导评估。

三、网络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采取网上查看学校资料、网上与学校匿名交流、网上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开展网上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实行网上随访督导与网上综合督导相结合的督导模式。

1.网上学校自评。每年7月,学校完成对上一学年办学情况的自我总结和评价,撰写《自评报告书》;并对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36项指标,逐项自评记分。

2.网上随访督导。建立实时动态的网络监督机制,对学校办学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督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空间建设情况。如栏目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充实,是否按要求上传资料,是否及时更新有关内容;

(2)通过查阅学校上传至网络主页空间的相关资料,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通过留言板的对话窗口及时回复学校的咨询;

(4)完成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网上随访督导任务。

3.网上综合督导。每年8月,评估组对所负责的学校进行网上综合督导,全面评价学校一个学年的办学成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网上综合督导实行三评制

一评:第一位专家对本组所负责的学校进行第一次计分,在专家意见栏填写专题意见。

二评:第二位专家对本组所负责的学校进行第二次计分,在专家意见栏填写专题意见。

三评:首席专家对两次评分进行综合审定并给出终评分,参考两位专家的专题意见,填写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意见(见附件),提出34所接受现场专项评估核查的学校及需核查的具体内容。

网上综合督导由督导评估专家首先网上查看学校自评报告和自评意见表,然后依据督导评估内容,逐一查阅学校督导评估空间相关资料;如有需要,可通过留言板网上匿名与学校沟通交流。同时,省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网上社会意见征集版块收集社会公众对学校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给各督导评估组首席专家,首席专家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组内两名专家;在全面了解本组每一所学校办学情况、专家评估意见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首席专家应充分挖掘本组学校办学的成绩与经验,查找本组学校办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本组学校督导评估总体报告。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各组督导评估总体报告,形成本学年度《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网络督导评估的管理与考核

1.建立网上随访督导月报告制度。每月10日之前,各组将上月的随访督导情况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督导室不定期向全省通报网上随访督导情况。

2.督导评估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与被评估学校接触或联系。若学校上传至网络主页空间的相关资料不完整,需要学校补充相关资料时,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通知相关学校或通过留言板网上匿名与学校沟通交流。

3.网上综合督导评估的时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原则上在每年8月完成。8月上旬完成一评,中旬完成二评,下旬完成三评。

4.网络督导评估专家应认真负责,作风深入细致,每个月不定期浏览本组学校的网络空间信息,帮助学校发现问题,总结典型经验;要坚持评估标准,客观公正评估,排除人情干扰,指标评分准确。

5.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专家实行一年一聘,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对专家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网络督导评估专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网络督导评估专家将遴选为下一学年度首席评估专家。

 

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意见

 

 


附件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意见

 

督导评估的学校:                      督导评估时间:

一、评估结论

1、上传资料审核结果(共     条)

栏目名称

数量

栏目名称

数量

栏目名称

数量

办学方向

 

行政管理

 

教学实施

 

德育工作

 

后勤服务

 

教师资源

 

经费投入

 

条件与环境

 

自创栏目

 

2、社会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3、督导评估结果(总分:     等次:      

  

分值

得分

  

分值

得分

1.领导班子与学校管理(1-4

15

 

2.教师队伍(6-9

9

 

3.办学条件(10-17

16

 

4.办学水平与办学特色(18-28

30

 

5.示范效应与引领作用(29-36

25

 

5.后勤、财务与安全管理(5)

5

 

二、综合评价对被督导评估学校的总体评价

 

 

 

 

 

 

 

 

 

 三、

 

亮点与特色:

 

 

 

 

 

 

 

 

主要问题与建议:

 

 

 

 

 

 

 

 

 四、

亮点与特色:

 

 

 

 

 

 

 

 

 

主要问题与建议:

 

 

 

 

 

 

 

 

 五、办

亮点与特色:

 

 

 

 

 

 

 

 

主要问题与建议:

 

 

 

 

 

 

 

 

 六、

亮点与特色:

主要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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