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校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校区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及教职工车辆的顺利通行,防止校内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进入我校的车辆作如下规定:
一、校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保障车辆进出畅通。
二、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出入证件,凭证出入。出入证不得转借,车辆要按学校要求停放,违者一律锁车。
三、家长车辆一律不允许进校,租住在校内家长的车辆必须办理通行证,才允许进入校内。
四、到校进行公务往来的车辆,必须接到联系人的电话后才允许进校。
五、上级领导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以校门口显示屏显示为准,如未显示,应及时与校办公室或其他部门取得联系后方可进入校内。
六、除给食堂送货车外,其它运送物资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早上7:00以前、中午12:30至1:50、晚上18:00到18:50)进入校内。特殊情况经批准方可进入。
七、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区(除本校教职工看病、购重物等特殊情况外)。
八、凡准许入校的车辆均要减速慢行,限每小时15公里以下。严禁鸣喇叭和乱停乱放。
九、严禁在校区内无证驾驶机动车。禁止外单位车辆放在校区过夜。
十、校门口除巡逻车,警车外,其他车辆严禁停放在校门口坪内,确保校门的畅通。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希望全体师生、家长、来宾自觉遵守。对无理取闹者,保安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