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湘教督办〔2019〕3号
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对湖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函》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教育督导部门:
2018年12月24日至2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的1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形成了有关反馈意见,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湖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函》(国教督办函〔2019〕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结合反馈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并于2019年3月7日前将整改情况和整改台帐(附件2)一并报我办。
联系人:李佳保 电话:0731-84715933
电子邮箱:jyddhn@163.com
附件:1.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湖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的函
2.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检重点问题整改台账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湘ICP电子备案050145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