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2018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8-11-16 人气: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湘人社函〔2018〕299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教职改办字〔2018〕15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特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校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基本条件、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初审,并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考核推荐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
二、推荐范围
       我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凡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正高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的,可申报参评,由学校、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进行考核推荐。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通知》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不属于申报推荐范围。
三、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要求,各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总数为7个,其中,一线教师占比不少于推荐总人数的70%,正校(园)级领导以及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都需有推荐对象。
省教育厅以各学校(单位)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副高级教师数为依据确定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1人(同一学校通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3)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报送要求及种类见湘人社函〔2018〕299号文附件4),并作真实性承诺。
2.学校推荐。
(1)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参照各类人员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推荐参评人员。
(2)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参评结果。并按规定对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荐参评对象的教学过程、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艺术及教学效果,客观反映推荐参评人员的教学理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推荐参评对象须提交一个完整的教学案例供学校上报。
3.省教育厅职改办考核推荐。组织同行专家对照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通过实地考核、审阅材料等形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六、工作时间安排
1. 11月16日(周五),向全校教职工发布通知,开展申报动员。
2. 11月16日,确定考核推荐委员成员。
3. 11月17日下午5时前,申报参评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或电子申请,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请参考参评条件进行陈述);
(2)填写完成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见湘人社函〔2018〕299号文附件4-1)
书面申请提交地点:执中楼205室(周五上班时间及周六下午3点-5时);电子申请提交邮箱:1401740096@qq.com
4. 11月18日(周日)下午3-5时,申报参评人员报送参评材料(见湘人社函〔2018〕299号文附件4要求),报送地点:校办公室(执中楼205室)。
5. 11月19日(周一)下午5:10,申报参评人员述职会(地点:会议厅)。
6. 11月19日(周一)晚,校办公室组织推荐委员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初审,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审核、推荐参评对象。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参评名单。
7.校内公示推荐参评人员信息(公示期:11月20-26日下午5:30,监督电话:0731-88645399)。
8. 11月20日,校办公室统一至上级部门办理继续教育证明。
9. 11月20-25日,校办公室整理报送材料(评审材料须在2018年11月24日前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上报、补充、更换事宜)。
10. 11月26日,学校报送参评材料。
学校按照分配名额和有关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种类,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报送推荐对象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和评审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都有申报的机会。要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真正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区域同行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湖南师大附中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1.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99号)
            
2.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8〕15号)
           
3.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
 
 
     湖南师大附中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