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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为祖国歌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艺术教研组 来源:未知 日期:2019-05-30 人气:

          校工发〔2019〕13号
 
关于举行“为祖国歌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湖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 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举行“为祖国歌唱--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主题:为祖国歌唱
二、时间、地点:
1. 时间:2019年9月26日(周四)14:00
2. 地点:师大附中学生活动中心
三、参赛要求:
1. 原则上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单位人数100人以上,参赛人数不得少于60人;单位人数80人以上,参赛人数不得少于50人;单位人数50人以上,参赛人数不得少于40人;单位人数30人以下,可联合组队,也可单独组队,但人数不得少于20人,参赛队伍男教职工或女教职工比例不能低于30%;
2. 比赛参加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会员及受邀的附属单位教职工会员。其中,指挥必须是本部门教职工,伴奏允许邀请专业人员担任;
3. 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可增加必要的表演形式;
4. 参赛曲目可参看参考曲目(见附件2),如为自选曲目,要求符合比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演唱时间为5分钟以内;
5. 伴奏形式:钢琴伴奏或无伴奏(可增加辅助乐器),组委会提供钢琴,不提供其他伴奏形式所用乐器;
6. 比赛出场顺序由各单位领队抽签决定,抽签定于9月12日(周四)下午三点在校工会三楼会议室进行。
四、奖项设置:
1. 一等奖五个(含音乐学院),二等奖八个,三等奖若干;
2. 优秀展演奖若干。
五、报名方式:
参加比赛的队伍需填写报名表(附件3),于9月12日前将报名表上报校工会文体部,联系人:段婷,88872186,15974154772。
 
附件:1、合唱比赛评分规则与标准
2、合唱比赛参考曲目  
3、合唱比赛报名表
 
校工会
2019年5月16日


附件1:
 
合唱比赛评分规则与标准
 
一、评分规则:
1、比赛实行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若遇分数相同,看第三位小数。
2、为确保比赛公平,评委将在第三个合唱队演唱完后开始对前三个合唱队评分。
二、评分标准:
1、上下台整齐有序、队形美观、队员精神饱满、着装统一。(1分)
2、选曲符合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向上。 (1分)
3、合唱团演唱音准准确、声部清晰、音色统一、音域宽广,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4分)
4、指挥动作规范、美观大方,富有艺术表现力。(2)
5、指挥、伴奏与合唱团配合默契。(2分)
三、加分标准:
有党、政、工领导参赛的单位在演唱最终得分的基础上另加1分。

附件2:
 
合唱比赛参考曲目
 

1、东方红
2、在太行山上
3、游击队歌
4、保卫黄河
5、松花江上
6、四渡赤水出奇兵
7、十送红军
8、南泥湾
9、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10、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
11、社会主义好
12、团结就是力量
13、咱们工人有力量
14、春天的故事
15、走进新时代
16、爱我中华
17、长江之歌
18、祖国颂
19、我的祖国
20、我和我的祖国
21、共和国之恋
22、在希望的田野上
23、在灿烂阳光下
24、祖国不会忘记
25、大中国
26、天路
27、祖国,慈祥的母亲
28、龙的传人
29、今天是你的生日,中国
30、迎风飘扬的旗
31、走向复兴
32、天安门——太阳的广场
33、纪念碑
34、不忘初心
35、黄水谣
36、不忘初心
37、我爱你中国
38、到敌人后方去
39、唱支山歌给党听
40、走进新时代
41、红旗飘飘
42、爱我中华
43、旗帜颂
44、南湖的船,党的摇篮
45、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
46、妈妈教我一支歌
47、党啊,亲爱的妈妈
48、永远的歌唱
49、歌唱祖国
50、十六字令三首


附件3:
湖南师范大学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教职工合唱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合唱男职工人数   伴奏形式  
合唱女职工人数   参赛领导  
演唱歌曲